潍人社办[2014]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按照《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2]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第十二批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推荐时以近4 年来(2010年3月1日以后)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3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推荐在基层 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市新兴产业、关键领域和紧缺岗位涌现出来的创新创业型专业技术人才。要把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对推荐人选,要多行业、宽领域,体现以中青年为主 体,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属驻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次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推荐。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数量
全市拟选拔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0名左右。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选拔人选不超过5名(教育、卫生各不超1名,其他行业3名),市直每个单位不超过3名,上属单位2—3名。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推 荐人选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组织专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公示 (公示期5天)、主管部门审核呈报。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部门和单位应综合平衡,尽量压缩推荐数量,好中选优。推荐过程中,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要严格 工作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
四、申报材料
申 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介绍性文字要准确、清楚、简明。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要有数据例证,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 /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位次。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3份,以A4纸双面打印。
2、《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6份,以A3纸打印。
3、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最后应注明申报人符合《管理办法》中选拔条件第几条。以A4纸打印。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以A4纸打印。
5、附报有关证明材料和支持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著作论文(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不超过2部)等原件。涉及经济效益的,要有财税部门的证明。
6、呈报部门所有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和《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汇总情况一览表》各1份, 以A4纸打印。
7、上述1、2、3、4、6项要附报电子格式。有关表格可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ihuajob.com/)办事指南、专业技术科栏目上下载。
以上材料,请务于2014年3月2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096769;8583130。
五、选拔程序
市 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成 立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确定市级拔尖人才考察 人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对人选进行考察,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发文公布,并按有关规定纳入管理范围。
六、组织实施
推 荐选拔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科学发展 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 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1、《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
2、《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汇总情况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潍坊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用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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